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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流域计划陷入僵局

发布时间: 2010-08-02 来源:

     来自尼罗河流域五个国家的水利部门在上周的会晤中没能消除对新的河流协议的分歧,但他们声称会保留一年的时间让流域内的其他成员加入协议。埃及和苏丹的政府官员称他们只会签署确保他们现有用水量的协议。

Negotiations of the Nile River stranded    经过十几年的协商,五个上游国家(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决定向前迈进,签署未经流域重要成员埃及和苏丹同意的新协议。这个合作框架协议将建立法律和制度来管理尼罗河的发展。

    国际水资源协会的安那·卡斯考说:“媒体解读这个协议的方式是不正确的,协议并未分配所有的水量并影响埃及和苏丹。如果埃及和苏丹不签署这个协议就不受协议约束,并且条约中并没有针对任何成员的水资源分配,只是关于基本的原则问题。一半的条款是关于国际水法的原则,另一半是关于制度:谁担任主席,谁管理组织等等。”

    尼罗河现在的法律框架对下游使用者有利。1959年签署的协议让埃及和新独立的苏丹得以拿到尼罗河每年三分之二的水量,并赋予埃及对上游发展项目的否决权。

    在世界银行和联合国的帮助下,流域内国家在1990年建立了尼罗河流域计划来加强对话。这个组织最初的目标之一就是签署一个协议来建立一个永久的对整个河流发展具有法律权威的尼罗河流域委员会。四个国家(布隆迪、刚果民主共和国、埃及和苏丹)没有签署,他们被允许有一年的考虑时间,可以于六月在埃塞俄比亚举行的尼罗河流域计划会议上做出最终决定。再有一个国家的批准这个条约就可以对其成员进行法律约束。

    争论的焦点是处理水安全的14(b)条款。埃及和苏丹的政府官员说他们只会签署保护他们现有水量使用的条约。尼罗河是埃及唯一的常年河流,将近100%的水量来自境外。“埃及享有的尼罗河水量是经过整个历史上的努力而取得的历史权利”,经过一系列失败的磋商后水利和灌溉部长告诉议会说,“埃及拥有采取任何合适的方式保卫水量份额的权利。”

    委员会的一个主要作用是交换关于计划工程的信息。根据卡斯考所述,“最近世界已经发生了改变,世界银行和双边捐助者不再是唯一的捐助者。中国的例子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中国在这些国家支援了很多项目--道路、水坝、灌溉计划。”

尼罗河流域计划将会在秋季再次举行会议重新审议协议。

(摘自:http://www.gim-international.com/news/id4804-Amazon_Conservation_Effor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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