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担的《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近日获得厦门市政府批准通过。《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将作为指导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下一阶段厦门市建设海绵城市勾勒出发展目标、制定行动指南。该项规划自2015年9月起开始编制,遵循王浩院士提出的“一片天对一片地”的指导思想,对厦门海绵城市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着力将海绵城市六大要素“渗、滞、蓄、净、用、排”融入城市规划与建设中。项目组根据厦门市的实际需求提出了“三不四有”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三不”即水质不超标、城镇不受淹、河道不断流,“四有”即绿色自然有弹性、生态和谐有特色、适游宜居有文化、管理有序有章法。同时学习借鉴国内外海绵城市先进建设经验,提出了生态水系、排水防涝、污染防控、园林绿地、道路交通、海绵社区六大体系的建设布局。
2016年5月18日,《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评审会在厦门召开,来自住建部、福建省住建厅、厦门市住建局、水利局等单位的专家认真审查了规划文本。我院刘家宏教高代表项目组进行了技术汇报。经质询和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2016年6月17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了《厦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根据专项规划,到2030年,厦门要在市中心城区及重点区域全面建设海绵城市工程体系项目,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全面提升城市“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支撑美丽厦门建设。